《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2016年12月21日 08:55:40tz52浏览量:92次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2016-12-21 08:55:4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等。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与已发文件主动对接,和国办24号文、40号文、72号文思路一脉相承;又体现创新和差异性,针对当前实际问题,再出台新措施、硬措施、实措施。

关于《意见》的亮点,我认为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指出供应链管控是流通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回归商业本质,由场地经营到商品经营转变,是实体商业转型的核心问题。破解之法就是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转型升级的能力。

二是提出体验消费新途径。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支持企业充分应用互联网新技术,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合理布局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三是提出智能消费新领域。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积极开发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提高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四是提出绿色消费新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商品,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

五是提出流通创新发展新载体。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

六是指出发展分享经济的要素、方式和目标。充分发挥平台要素和闲置资源要素,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包容宽松的发展环境,来实现产品和服务消费空间领域拓展和扩大社会灵活就业等目标。

七是提出智慧流通信息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

八是提出增强有效制度供给,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包括: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新模式,提高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鼓励用电企业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方式,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经营困难企业减压减负、纾困解难。

九是提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环境。坚持打、建结合,一方面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平台型服务企业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保障“互联网+流通”顺利实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以上九个方面,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有的放矢,也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前景规划,既立足于当前,也惠及长远,既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体现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互联网+流通”行动的实施,将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 电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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