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 00:00:00tz25浏览量:214次

各州(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云政发〔2016〕21号),做好“十三五”暨2018年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重点专项任务及项目指南的研究编制工作,现面向全省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农业领域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及组织实施方式

根据《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设置的要求,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是针对事关我省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共性和社会公益性重大问题等,围绕研发链部署创新链,重点支持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促进从研究开发到应用示范的有机衔接。支持面向行业、面向区域特色产业、面向市场开展共性技术开发、工程化应用、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等研发与服务项目,推动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业态、新模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领域和区域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省科技厅将对农业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实行“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即通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凝炼提出若干重点专项,围绕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应用研究、共性关键技术或装备开发、区域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的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部署实施,编制形成细化实施方案,以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形式发布,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后续组织实施工作。

二、征集重点

支撑引领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重点围绕发展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和开放农业等六大特色农业,加快主要粮食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地方特色畜禽资源、淡水鱼类、木本油料等新品种选育与推广应用。加快特色农作物优质高产、绿色有机种植等关键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林业资源培育与利用技术等研发与集成应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农副产品高值化精深加工技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发,促进健康食品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污染农田修复利用、农业重大灾害防控关键技术等研究,提高农业生态保护能力。推进农业信息化,研发推广实用信息技术和产品,发展农业物联网、互联网+农业、农产品,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三、征集工作要求

(一)“十三五”暨2018年农业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采用“征集任务、凝炼专项、发布指南、申报项目”的方式进行组织,本次征集工作将作为重点专项设置与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环节。请各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和《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立足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提出相关研发任务和项目的建议。

(二)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建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边界清晰,目标明确,要围绕产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业态、新模式,3-5年内的任务目标应具体明确;二是要清晰说明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成效;三是要提出解决科技问题的组织方式、实施主体、保障机制和措施等;四是要提出达到预期目标的经费投入额度、支持方式及筹集渠道。

(三)建议有条件的州(市)、单位可召开研讨会、咨询会,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集中智慧凝炼科技需求。如推荐的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建议超过1项,请结合前期基础工作、重要性等进行排序,填写《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建议清单》(附件1)。

(四)请各州(市)、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重点研发任务和项目建议》(附件2格式),文字材料原则不超过3000字,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清单(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和建议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左琳昆,0871—63134404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705室(邮编650051)

E-mail:13700601148@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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